党政部门
关于2009-2010学年第二学期法定假日安排的通知
10-03-01浏览(812

各系、部、处、室(中心):

    本学期有3次国家法定假,共3天。分别是清明节(4月5日一天)、劳动节(5月1日一天)、端午节(6月16日一天),现将具体放假日期及调休安排通知如下:

    1、清明节期间放假三天。分别为:4月3日、4日、5日。其中,3日、4日为正常双休日,5日为清明节法定假日。

    2、劳动节期间放假五天。分别是:5月1日、2日、3日、4日、5日。其中,5月1日为法定假日,5月2日为正常双休日,5月3日调休5月1日的双休日,5月4日、5日调休5月8日、9日的双休日。(5月8日、9日正常上班,补上5月4、5日课)

    3、端午节放假一天,即6月16日端午节当天。

    希各单位、部门按照上述放假日程进行工作调整安排。

    特此通知

 

友情链接

 

  

 
 
进入编辑状态